第10章 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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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现在一穷二白,资源和门路都得跑起来。
  首先得先找石沟村支书和村干部碰个头,把事情掰扯明白。
  当年红星矿场用石沟村的地开矿,签的是五年协议,补偿款也一分不少的给了,按规矩矿上並没有毛病。
  可现在井一封,地全塌成了废土,庄稼种不了,协议到期也续不上,这种事在矿区周边遍地都是,想找矿上重新要钱,根本没指望,也解决不了。
  但是如果能重新把这矿开起来,情况就不一样了。
  毕竟地虽然废了,地下的煤还在。
  到时候,以村集体名义牵头,联合农户集资办矿,大伙儿就都能有活干、有钱分,塌陷地的损失,也能从煤里一点点找补回来,比空等著討要补偿靠谱百倍。
  这样的话,启动资金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如果石沟村这边能谈拢,那剩下的就是要解决『採矿权』的问题了。
  这件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西二採区虽然封了、停產了、补偿断了,但这片地,法律上、资源上、行政上,依然是晋城矿务局下属红星矿的井田范围。
  这不是道理上的问题,而是制度上就这么规定的。
  煤矿井田是国家划给矿务局的“法定地盘”。
  只要国家没正式下文收回、划转、註销,不管矿挖没挖、好不好挖、塌不塌陷,地盘永远是矿务局的。
  说白了就是,虽然这里是石沟村的地,但採矿权这事儿,得人家晋城矿务局说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