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陈寅学会开车,是在来美国的第一个月。
  准確地说,是在弗雷斯诺那个废弃停车场的晚上。
  西蒙——那个被他揍了一顿又请他吃炸鸡的黑人小伙——把一辆偷来的本田思域的钥匙扔给他,说“不会开车在这里活不下去”。
  陈寅坐进驾驶座,花了半小时掌握了离合器的高度、油门响应和剎车力度,然后开著那辆车在弗雷斯诺空荡荡的街道上跑了三个来回。
  西蒙坐在副驾驶座上手心全是汗,但他什么都没说。那时候陈寅刚被从实验室里放出来不到一周,浑身上下透著一股让人不敢多嘴的气场。
  现在想想,那辆思域的离合片应该已经被他烧了大半。
  但真正让他对“车”这个东西產生不一样感觉的,是阿德里安。
  阿德里安·雷耶斯,西海岸地下飆车圈的传奇。十年前靠一辆改装野马横扫从金门大桥到圣迭戈的每一条公路,后来被汉克击败之后金盆洗手,带著几个兄弟在旧金山干些灰色营生。
  他那件黑色皮夹克穿了八年没换,左手无名指上戴著一颗骷髏戒指——那是他在一场地下飆车赛中贏来的战利品,输掉的那个人后来成了汉克手下的车手。
  陈寅跟阿德里安认识之后,听他说过很多关於车的事。
  在那些压低了声音、混著咖啡因和烟味的谈话里,阿德里安告诉他地下飆车赛的规则不是比谁的车贵,而是比谁的车能活著衝过终点线。
  告诉他海平面气压每下降一点,化油器就要重新调整一点。
  告诉他底盘高度不是越低越好,过弯的时候侧倾角度比马力数字重要一万倍。
  “跑车是有钱人的玩具,改装车是我们的工具。”
  阿德里安说这话的时候刚从汉克手下的暗算里脱身不久,还带著满胳膊绷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