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家寧成了老师,家兴成功考上大学
  陈水木走后的第三天,陈阿圆在他的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样东西。是一个布包,蓝布的,边角磨毛了,上面绣著一朵梅花——跟家寧当年那个包袱上的梅花一模一样,连花瓣的数量都一样,五瓣,不多不少。梅花是粉红色的,五个花瓣,花蕊是黄色的,用丝线绣的,绣得很细,花瓣的边缘有深浅不一的顏色变化,像真的一样。她把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张纸条。照片是黑白的,边角发黄了,上面是两个人——陈远水和陈水木。陈远水十六岁,穿著长衫,长衫是灰白色的,布满了细密的褶皱,像一张被人揉皱了的纸。他的头髮梳得整整齐齐,用髮胶固定著,一丝不乱。他的嘴角微微翘著,那不是笑,是一种很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表情。但你看出来了就知道那是在笑。他十六岁,正要离开家,去缅甸,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名字的地方、一个只有海和山和橡胶园的地方。他站在家门口,身后是那棵龙眼树,树还小,比他高不了多少,树干细得像他的手臂,树枝上稀稀拉拉地掛著几片叶子。几十年后,那棵龙眼树会长得很高很大,树冠撑开像一把巨大的伞,遮住半个院子,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住,树皮上长满了青苔和裂纹。那时它已经不只是一棵树了,它是这个家的根,是这个家的记忆,是这个家的魂魄。
  陈水木七八岁,穿著短褂,短褂是深蓝色的,布满了补丁——膝盖上有一块,手肘上有一块,领口上有一块。他光著脚,十个脚趾头像十颗刚从土里刨出来的花生,沾著泥巴和草屑。他站在陈远水旁边,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微微蜷著,像握著一把看不见的东西——是一把糖,他哥答应给他带的缅甸的糖,棕色的,硬硬的,像一颗颗小石头。他把那把看不见的糖握在手心里,握了四十三年。纸条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页上还有横线,是绿色的,淡淡的。纸的左边有一道被撕破的痕跡,毛毛糙糙的,还有一些作业本上残留的订书针孔。上面歪歪扭扭地写著一行字,字跡跟陈远水的一模一样——歪歪扭扭的,像刚学会写字的孩子写的,有的字大得像碗口,有的字小得像绿豆,“阿”字的耳朵旁写成了一个圆圈,“圆”字的方框写成了一个三角形。
  “阿圆,叔走了。这颗糖留给你。是甜的。”
  陈阿圆把那张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了十几遍,看了几十遍,看到那些字从黑变白,从白变模糊,从模糊变成一团一团的、在她眼前飘来飘去的光影。她把它叠好,叠成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方块,像叠一块手帕,像叠一封信,像叠一条路。她把那小块纸放进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口袋,確认不会掉出来。那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短的一封信。也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长的一封信。
  她把那张照片翻过来。背面也有一行字,字跡不一样——工整的,一笔一划的,像印刷体,像机器印出来的,不像人手写出来的。每一个字的大小都一样,间距都一样,连笔画的粗细都一样。像是写的人用了尺子,用了圆规,用了量角器,用了所有能用的工具,把这几个字写成了他这辈子最工整的几个字。
  “远水、水木,一九四〇年,泉州。水木,哥对不起你。”
  这是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留下的。那天他从铺子里走出去的时候,背影瘦瘦的,肩膀窄窄的,走路的时候微微弯著腰,像一株被风吹弯了的小树。他走到巷口,停下来,好像想回头,但最终没有回头。他走了。他把照片留下了,纸条留下了,话留下了。人走了。
  陈阿圆把照片贴在胸口,贴在心跳的地方。心在跳。扑通,扑通,扑通。照片里的人在跳吗?陈远水在跳吗?陈水木在跳吗?他们不在了。但他们的心跳在这张照片里,被压在相纸下面,薄薄的,看不见的,但它在。她听到了。
  一九八七年春天,陈家铺子门口的石榴树又开花了。比去年多,比去年大,比去年红。花瓣厚厚的,嫩嫩的,在阳光下透亮,像一张张浸了水的红纸,又像一只只刚刚破茧的蝴蝶的翅膀。花开得最旺的那几天,整棵树的树冠都被红色覆盖了,远远看去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把承天巷的半边天都映红了。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著,翅膀在阳光下闪著金色的光。它们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从这枝头飞到那枝头,忙得不可开交,像一群在赶集的商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家兴蹲在树下,用手把落在地上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捡起来,放在手心里。他捡得很仔细,每一片都不放过。他捡了满满一把花瓣,红红的,像一摊凝固的血。他把花瓣捧到陈阿圆面前。“阿母,给你。”
  陈阿圆正在铺子里包金枣,手指上沾著糖浆,糖浆是黏的,把她的手指粘住了,张不开,像五根被胶水粘在一起的筷子。她低下头,张开嘴。家兴把花瓣一片一片地塞进她嘴里,塞得很轻,像是怕弄疼了她。花瓣是苦的,涩涩的,嚼在嘴里有一股青草的味道,还有一点点晨露的清凉、一点点泥土的腥气、一点点阳光的温暖。
  “好吃吗?”家兴仰著脸问她。他的脸上有被太阳晒出来的红,鼻樑上有一颗新长出来的青春痘,红红的,亮亮的,像一颗刚冒出来的小蘑菇。他的眼睛还是棕色的,跟家安一样,跟林清石一样,像山里头那种清泉,安安静静地看著人。那双眼睛里有她,有石榴树,有石榴花。
  “好吃。跟金枣一样甜。”
  家兴看著她。他已经十六岁了,个子比陈阿圆高出了一个头。他穿著家安穿过的旧衣裳——那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袖口的螺纹鬆了,露出里面的棉絮,棉絮是灰白色的,一团一团的,像从云朵上撕下来的碎片。他的头髮长了,盖住了耳朵,一缕一缕地垂在额前,像几根黑色的线条在他脸上隨意地画著。他站在石榴树下,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肩上、手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长长的,瘦瘦的,像一棵正在往上躥的小树。风吹过来,他的头发动了,石榴树的枝叶动了,地上的影子也动了。一切都在动。都在生长。
  “阿母,你骗人。花瓣是苦的。金枣是甜的。它们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