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连续解答
  这道题通过数值计算来作差比较大小,肯定是不行的。
  因为左右两边的指数都是无理数,手算根本就没法算,除非是有电子计算器。
  得用其他的方法来解决。
  而罗伦的脑海中,关於这类题型的解决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常见的不等式放缩,第二种是进行同构处理,第三种则是將无理有理化。
  一番思索之下,罗伦觉得用第二种方法,对要证明的原式子进行同构,会比较简单。
  当然,这里的同构指的是函数构造,而非抽象代数里的態射。
  心头有了定计,罗伦也不做拖沓,拿过一张空白的稿纸,埋著头就开始了作答。
  [取自然对数,则原不等式变为:√3ln(6/5)>√2ln(5/4)。构造函数……]
  同构法的关键点在於函数的构造。
  只要把与原不等式对应的函数构造出来了,再证明该函数在某个区间內,单调递增或递减,题目自然而然便能完成严谨的证明。
  而对这类函数,罗伦不说太熟悉,但也不是很陌生。
  在前世资料库里翻了翻,自己又稍稍琢磨了下,花了五分多钟,他就將与原不等式相对应的函数构造了出来。
  到这一步,下面便只剩四平八稳的计算与推导了。
  [f(x)=(√x)(lnx)/(x-1),代入x=6/5与x=5/4……於是,原不等式等价於:f(6/5)>f(5/4),接下来只需证明f(x)在(1,+∞)上严格递减,即可证明原式……对函数f(x)求导……综上,f(6/5)>f(5/4),从而原不等式成立,证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