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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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刚这边忙碌的同时,陈念薇那边也没閒下来。

  只是她的忙碌和赵志刚不一样,赵志刚是打电话找人,她是打电话找律师。

  陈念薇联繫了港城那边的朋友,辗转找到了一个专门做智慧財產权官司的律师。

  律师姓梁,四十多岁,据说在港城业內很有名气,打贏过几起跨国版权纠纷,上过报纸。

  陈念薇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和他说了一遍。

  周卿云的《山楂树之恋》,版权在他手里,没有授权给任何人,但文化局的王副局长背著作者跟港商签了授权合同,盖了公章,签了字,现在港商拿著合同要拍电影,作者不同意,但不知道该怎么做。

  律师听完,沉默了一会儿,问了一个问题:“你手上有没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版权声明?或者任何有时间戳能证明作者没有授权给文化局的书面文件?”

  陈念薇说:“有。作者本人就在我旁边,他可以作证。”

  律师在电话那头笑了,那笑声里带著一种职业性的无奈。

  “陈小姐,作证是一回事,书面证据是另一回事。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白纸黑字,不是你跟我说他说。你们內地的情况我不太了解,但在港城,合同就是合同,公章就是公章。你说他没同意,但你没有他不同意的书面文件,对方有政府出具的授权书。你说法官会信谁?”

  陈念薇握著话筒,手指紧了紧。

  “那你的意思是,这个官司打不贏?”

  “我没说打不贏,”律师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我是说,不好打。你们占理,但对方手里有『武器』。这个武器虽然来路不正,但它是真的,是有公章的,是有签字的。在法庭上,它和合法的文件看起来一模一样。要证明它是无效的,你需要证据,需要时间,还需要……运气。”

  “需要多少钱?”陈念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