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不签字≠不收钱
  看著这个合同,他回想起了上周末和陈凯、周思阳在饭桌上的场景……
  “刚刚咱们仨的事儿已经聊完了,接下来我想问问你们的意见。”虽然喝了点酒,但是陈凯的逻辑依然非常清晰。
  “我想著,我们划出一部分乾股给小许,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句话直接对应的就是三人实打实的利益分配,现在三人合伙,这种事他一个人做不了主,也不能一个人做主。
  周思阳只撂下一句,“凯子我听你的”。
  二人从小玩到大,这么多年来陈凯没坑过自己,而且周思阳自认为没有陈凯聪明,所以这种选择他都愿意听陈凯的。
  李剑倒是没著急表態,他只是在想,这个乾股要怎么分才合適。
  陈凯看著沉默不语的李剑,还以为他有什么顾虑。便解释道:
  “虽然在鑫隆做的这几年,我跟阳子在钱方面吃了不少亏,但悟出了一个道理——钱是不可能被一个人赚完的。
  张大林那种人,或许是胆子大,或许是运气好赶上了机会,能把生意做到一定规模,但绝对走不长远。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说的就是这种人。”
  越想挣钱,越要学会分钱,除非挣钱的业务从上到下全是自己一个人干。
  陈凯在山河饭店和许观雍的第一次接触,就感觉到了这个比自己小一轮的年轻人的厉害。
  这种人,一遇风云便化龙,別说星野这种小池子,哪怕是山河银行都不一定容得下他。
  不趁著他年轻的时候结善缘,等再过十年,连跟人家一个桌子吃饭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