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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郭静明助力我成了文艺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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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文抄公是无数重生前辈已经趟出来的路,不用自己再开荒了。

  不过呢,写网络小说,现在没有网络。写传统出版的长篇,周期又太长,而且他那点记忆撑不起一部长篇。

  精神加到17之后,他的记忆力是好了不少,但还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看过的文章能记住大意和关键细节,逐字逐句复述还做不到。

  那就只能先给杂誌投稿了。周期短,来钱快,一篇稿子几百块,够他吃好几个月红烧肉的。

  上辈子李思安念高中的时候,每个月坐车回家,上车之前都会在车站的报刊亭买本《知音》,一路看回去。

  《知音》上的文章他太熟了——苦命的女人,负心的男人,懂事的孩子,开头永远是“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中间永远是“泪水模糊了双眼”。

  看得多了,他闭著眼睛都能猜到下一段写什么。

  2007年天涯上火了“知音体”,他跟著围观了好几天。

  后来顺手搜了一下《知音》的稿费,才知道这本杂誌从八十年代末起就以稿费高出名。

  千字一百到三百,一篇稿子顶他好几个月生活费。当时他没往心里去,他又不是写稿的料。

  现在不一样了,他脑子里装著几十年后的故事,不用这个优势赚钱,那真是暴殄天物。

  周三晚自习,李思安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从抽屉里摸出稿纸和钢笔。

  他选定了一个前世在天涯上看过的帖子。

  女孩从小被抱错,在穷人家长大,后来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发现是有钱人,但她已经跟养父母有了深厚的感情,最后选择了两边都认。

  够狗血,有衝突有泪点,適合《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