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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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不是我拿的,別打,別打!”

  “我不知道,他们在拿,我就捡了一些!”

  虽然抓来了不少人,搜出了不少赃物,可重要的消息一点没问出来,这让王大公子的脸色越发难看,因为他到现在都无法確定凶手是谁的仇人。

  王老爷,他,还有小王公子,以王家人的作风,哪一个不是仇家遍地,而且与王家合作的那些人,谁不想黑吃黑。

  仇人太多,反而不知道是谁,这也让王大公子再也没了侥倖的想法,直接把人放了。

  若是以前,肯定不会放人,放狗还差不多,想死得痛快都不可能。

  可既然选择报官,就不能再隨意杀人,否则岂不是白白送把柄给官府。

  於是王大公子整理衣衫,拿著找讼师写的诉状,大张旗鼓的去报官。

  可惜王大公子並不知道县令也死在王家,因为县令是以私人身份前来劝说王老爷的,生怕被拒,丟了脸面,因此没有声张,这也导致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若是没有县令,王大公子完全可以用王家失火为理由处理一切,影响力也只会局限於县里,这就好处理了。

  可死了一个县令后,不光知府坐不住,当地的武德司也得派人来调查。

  武德司类似於明朝的锦衣卫,只不过权力没有那么大,却也没人敢小看,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直达天听,因此一旦被武德司关注,就没人敢轻易弄虚作假,除非你能够收买他们。

  那么问题来了,王家,或者说王大公子,经得起查吗?

  此时王大公子还不知道这件事,他正忙著跟县丞、县尉谈条件。

  报官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关键是王家的地契跟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