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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明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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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试。”

  秦墨掛了电话。搜查令是第二天下午批下来的。

  李明不在家,技术科的人进去了,秦墨站在门口看著。衣服、鞋子、厨房、卫生间、阳台、臥室、床底下、衣柜深处。衣柜最里面有一个铁盒子,跟当年方诚从恆远建材仓库里翻出来的那个一模一样。秦墨打开,里面是一沓照片,最上面那张——赵小曼站在河边,身后四个人模糊,看不清脸,但身形轮廓依稀可辨。照片背面用原子笔写著一行字:城北河,3月14日。案发前一天。

  秦墨把照片翻过来看正面,背面是日期和地点。赵小曼的侧脸,短髮,穿著一件深色外套,站在河边,低头看水。身后四个人离她几步远,半包围的站位,不是散步,不是偶遇,是有意站在那里。照片不是偷拍的,不是长焦镜头,是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拍的。拍照的人,他们认识。

  他翻开第二张。另一天,另一个地点。赵小曼从超市出来,身后远远地跟著一个人。脸看不清,但衣服跟出租屋死者之一相似。有人跟踪赵小曼,不是一天,是很多天。把跟踪的结果拍下来,洗出来,寄给李明。

  李明留著。他知道照片意味著什么——他知道有人盯著那四个人,知道有人知道他们做了什么,知道那个人隨时可以把照片交给警察。

  他留著,不是为了欣赏,是为了在她死后——在那些照片里的人死后——把它们销毁。他还来得及销毁。他没有。他怕的不是警察,是寄照片的人。他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也许什么也不要,也许在等他自首。他不知道。他不敢赌。

  秦墨把照片装进证物袋,签了封条。他走到阳台上,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照片找到了。赵小曼案发前一天在河边,身后站著四个人。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拍照的人在跟踪赵小曼,也在跟踪那四个人。他把照片寄给李明。李明知道有人知道。他留著,想以后销毁。他没来得及,也许他根本没打算销毁。”

  “照片不是陈旭拍的。陈旭不会拍照,不会跟踪,不会把照片洗出来寄给別人。他只会看。他看完了,记住了,打上去了。”

  “不是一个人。”

  秦墨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风从北边灌过来,很凉,吹得他衣领翻起来。他转过身,走进屋里。技术科的人还在拍照取证,他走到客厅中间,环视这间普通的出租屋。普通的地砖、普通的墙面、普通的灯。住在这里的人,不普通。

  沈牧之的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所有照片一张一张翻完。赵小曼在河边,在超市,在公交站,在出租屋附近。每一张照片里的人都在动,只有赵小曼的脸每一次都正对著镜头——她知道有人在拍她,她没躲,她不会躲,她在看他。那是她丈夫拍的吗?不是。陈旭不会站在她面前拍她,她也不会那样看他。那种眼神不是夫妻之间的眼神,是求助。她在向他求助,她认识拍照的人。认识,但不熟悉。他是陈旭认识的人吗?陈旭认识的人不多,孙强、赵志远。孙强不会拍照,赵志远不会跟踪她妹妹。那是谁?

  照片里的那四个人也在动,从城北河边,到城东出租屋,来回变换地点。拍照的人去哪他们去哪,他们做什么他拍什么。他记录,他不干预。他在等。等他们动手。他等到他们动手了——赵小曼死了,意外溺亡。他手里攥著照片,没报警。他等到两年后有人替他杀了他们,陈旭动手了。他把照片寄给李明,他不怕李明知道有人盯著他——他就是想让李明知道。李明会慌,会怕,会露出破绽。他没露,他忍住了。他收到照片,看了,锁进铁盒子里,等风头过了再处理。他等得久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