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终於见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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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云前世就遇到过,只不过很少。

  强姦罪是特別重口供的,而诬告陷害就不一样了,那是绝对的疑罪从无,必须要有明確证据证明对方有诬告陷害的故意,然后实施了诬告陷害行为,才可以定罪。

  周云在纸上开始一一罗列那些他知道的案例,得益於之前那瓶记忆药水,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案例图书馆一样。

  裁判文书网现在都很少上新判决了,当然,如果你去看的话还是会发现,人家每年都在上,但是数量上少了太多。

  事实上不单单很少上新判决,以往发上去的比较有爭议的案子,现在都已经开始往下撤了。

  业內的人其实还好,有一些专业的检索平台,比如威科先行,比如北大法宝这种。

  当然,价格不菲,比如威科,標准版每人每年三千多,专业版每人每年近万元,普通人基本上不会去充值。

  这种类型的资料库其实是非常有必要的,虽然最高法有指导案例,也有参考案例,但是……本地法院怎么判,那才是最重要的。

  扯远了,周云现在就是把自己之前看过的案例都开始进行列举,然后从这些案例的证据方向来努力。

  为什么他这么篤定,很简单,一方面是系统的確认,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些伤痕。

  司法部门定罪的很大一个依据就是看身上伤痕,如果有伤痕的话,那么定罪的可能性极大!

  但是在周云这里,这个真的太过於画蛇添足了,这反倒暴露了对方的一些心態。

  写案例同样是一个思考的过程,周云越写就越有把握。

  至於说某些部门为什么没想到这方面,这个就不好说了。

  因为有的时候很难解释,就比如很多人都知道的那个鸚鵡案,你说检察官之前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个真的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