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別误会,是我推动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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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云回到酒店,用了半小时就把举报材料准备好了。
  体制內举报这种事,你说有用也没用,你说没用但其实还有一点用,关键是用对方法。
  周某人在这方面总结的有三点。
  第一是必须实名,这个基本上都能想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回覆就是,实名举报优先处理。
  如果怕被对方知道是你举报的,那就没办法,因为匿名举报很多时候都不会怎么审查。
  第二,事实明確依据充分程序得当,这三个可以放在一起说。
  就是说你要把对方违规的事实写清楚,以及违反什么规定写清楚,举报的程序也必须合法。
  第三,责任到人,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事实上体制內的基本上都明白“责任到人”这个的杀伤力,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好调查。
  不然很多人举报那都特別笼统,有的直接说某某地方不作为,那行了,你等著扯皮吧。
  用邮政將举报材料寄出去后,周云也就没再理会,接下来安心等著就行。
  法院那边还没结果,反倒是公安机关那边有消息了。
  “吴警官,你是说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了?”
  手机中的吴启文开口道:“是周律师,我专门和你说一声,现在我们的侦查工作要在检察院指导下做了。”
  “然后就是,现在已经批准了取保候审,完了把保证金交一下,你们明天上午就可以把人接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