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苦命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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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彻咬了咬牙:“就算交,也不应该是2元。按照规定,乐户捐征,一等四元、二等三元,三等一元,四等伍角。小福子最多按照四等伍角的標准。”
  这是民国的奇葩规定。
  ——娼妓违法,也不违法。
  要是每月交纳捐,就能领执照,持照经营!就算合法。
  否则就是违法。
  徵收妓捐一直是个超级肥差,数额巨大。
  二三十年代不少地方的財政报税单,都有“花捐”这一项。
  至於巡警嘛,说过几次,和现代警察根本不是一回事。在民国,巡警就是底层,挣的钱还非常少,只能通过敲打车夫、暗娼来搞点油水。
  老林头开口要两块大洋,显然是欺负小福子不懂律例条文。
  所以徐彻才想到以此来对质。
  没想到老林头搓了搓下巴,瞥了小福子一眼说:“好好好,听徐大队长的!原来在徐大队长眼里,你就是个四等贱货。”
  徐彻听后,握紧拳头,指甲嵌入肉中,骨节咔咔响。
  但他知道不能现在就对老林头动手,不然自己不被解聘也要被罚钱。
  老林头继续说:“即便只是四等贱货,你怎么知道她干了几个月?而且罚款要双倍,就算只卖了两个月,加上罚款,也是两块大洋!你说对不对,徐大队长?”
  这老混球估计不少干这事,很快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