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比陈歌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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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陈歌確实嗅到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他本以为解锁了午夜逃杀场景,把平安公寓搬到鬼屋里,再加上他亲自扮演碎颅医生,足够將鬼屋名声打出去。
  怎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如果单纯一家鬼屋能把游客嚇晕,说明这个鬼屋足够嚇人。
  但如果有两个鬼屋都能把人嚇晕,其中一个门票卖的比另一个贵,很多游客其实更乐意去参观门票更贵的鬼屋。
  这是有经济学依据的,针对鬼屋这种娱乐文化消费,游客在消费心理上更倾向於选择更贵的,潜意识会认为提供的服务更满意。
  “午夜逃杀是尖叫指数1颗星的场景,这傢伙怎么做到的,竟然比午夜逃杀还嚇人?”
  目光落到张泽鬼屋门口贴出的宣传板。
  乌鸦巢穴。
  “一位天赋出眾的艺术家,被自己的父母砍断双手,她用自己的鲜血完成了最后一幅画,而这幅画却被父母拿来炒作,高价出售。诡异的是,每个买家都在不久后离世,有人说,这幅画后面连接著另外一个世界……”
  这个简介……
  陈歌皱起的眉头舒展了。
  他明白张泽为什么第一场景比他的鬼屋还要嚇人了。
  平安公寓虽然是真实灭门案的发生地,尖叫指数1颗星,但毕竟只是现实层面的恐惧,缺少某种超自然层面的干预。
  张泽的第一个场景就涉及到了怪谈元素,引入“鬼”这个概念,自然更容易打造恐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