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害人身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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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桂红,48岁,南云人,暂住证是三年前办的,登记的常住地址是宝安区龙华路27號。

  虽然都是一个城市,但两个区相距70多公里。

  这就解释的通,为什么刘桂红要经常住宾馆了,因为方便她和这里的大学生做事。

  不过,警务通里面的身份证模样和叶小雨画出来的並不像,因为那是很多年前的身份证照片了。

  但根据五官的一些特徵,叶默几乎可以判断,这就是被害人!

  叶默隨后找到宾馆的经理,询问了相关信息。

  经理是个40岁的光头男人。

  “你好,这个刘桂红你应该相对比较熟悉吧。”叶默问道。

  “她出什么事了?”光头经理问道。

  “她遇害了。”叶默道。

  “好,我知道了,你们有什么要问的,我全力配合!”光头经理点点头。

  “这个刘桂红,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叶默问道。

  “说实话,这个女人很招人討厌,她说话很大声,脾气很不好,经常打骂我们的保洁员,要不是她出手大方,我都不想把房间给她,不仅如此,她私生活也很乱,经常带不同的男学生过来过夜。而且这个女人很不爱卫生,酒店房间被她搞的又臭又脏,我们保洁员因为她都走了好几个。”光头经理道。

  “她是不是很有钱?”叶默问道。

  “岂止是有钱,我亲眼见过她提著一个口袋,里面全是钱!至少有十万!”光头经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