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班味很重
  他指著一栋十多层的公寓楼说著,林歌顺著他的目光看去,摇头:“什么?不?我当然不知道。”
  “嘿嘿,八楼有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姑娘,身材棒极了,特別是她那屁股,我跟你说……”
  林歌嘴角抽了抽:“呵,真的吗?你比凯蒂的手指还要厉害?”
  米尔斯表情一滯:“別提那个疯女人,我可没跟她上过床。”
  林歌並不想谈这种无聊的事情,於是转移了话题:“假设敌人会在肯特慢跑的途中选择下手,你觉得会以什么样的方式?”
  米尔斯摘下墨镜看向林歌,反问道:“你觉得呢?”
  林歌想了一下,他还是觉得狙击是不错的方式,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影视剧,退一步讲,艺术也是来源於现实啊。
  看看那甘迺迪,別说甘迺迪了,看看懂王,那不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杀你一个小老板不是轻轻鬆鬆?
  “不知道,但肯特的路线是固定的,所以找个好的狙击点应该是不错的办法?”
  米尔斯笑了笑:“不错的想法,如果要保证成功率,確实是非常稳妥的办法,不过你知道为什么我说肯特被排除以这种办法杀掉的可能吗?”
  林歌摇头,他是真不知道。
  米尔斯抹了抹嘴:“首先,出色的狙击手在我们这一行內是非常罕见的,不像影视剧里烂大街的存在,很少有纯粹的狙击手来接这种任务,有出色狙击能力的特工杀手更是稀罕物。”
  “你要知道,狙杀一个人不是只有瞄准对方,扣动扳机这么简单,开完枪之后如何逃脱,躲避追捕,让自己安全洗脱嫌疑,消失也是过程之一,这是杀手特工的技能。”
  “这样的好手雇一次你知道要多少钱吗?就算是巔峰时期的我,一百个我也请不起这样一个人,说白了,肯特的敌人和他差不多是一个阶层的,那么他就不可能这么多钱来杀肯特,这还是有渠道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是他根本都找不到这样的人为他做事。”
  “你说的那种人,单从钱来说,都是服务於亿万身家的富豪,杀的也是重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