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乔装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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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他就需要一些事情,让这小丫头明白自己的心意。

  之所以放她离开,不是真的要让她走,而是聿鸿楨在赌,赌这个小丫头心中有自己,不会就这么轻易的逃了。

  江薇雨在酒店住的並不安稳,恨不得立刻就去租住的房子里,避开聿太太的视线,同住在一层楼,她实在是如坐针毡。

  好在过了两三天,那位女秘书就来找人,带她去租好的公寓入住。

  她毫不犹豫提著行李跑了,聿鸿楨给她安排的大平层公寓楼,电梯入户的好房子,江薇雨很是喜欢。

  住进去当天,聿珍珍就给她打电话,“汤姆森正在纽约开巡迴演唱会,听说你到纽约了,特地让我联繫你,想请你吃顿饭,去看他的演唱会,你要不要去啊?”

  汤姆森就是当年要跟她组乐队的那个白人帅哥,江薇雨是万万没想到,当年自己隨便一说,结果这傢伙真的有男朋友。

  汤姆森的男朋友也是个音乐爱好者,两个人性格都挺好。

  江薇雨说想跟他们学音乐,他们算是倾囊相授。

  后来汤姆森想要跑到纽约来搞音乐,江薇雨就为他写了两首歌,汤姆森用这两首歌在纽约一炮而红,然后签了大的唱片公司,开始发行唱片。

  这4年间,江薇雨给他写了四五首歌,每一首都是爆款金曲。

  汤姆森一直说,江薇雨是最懂他的知音天使,如果不是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有男朋友了,他一定会狠狠的追求江薇雨。

  江薇雨当时心想,这话幸好没被她家少爷听到,不然肯定有人要倒霉。

  他们已经许久未见,难得汤姆森邀约,正好他在纽约开巡迴演唱会,江薇雨自然是要去的。

  中午的时候,有人来送演唱会的门票,江薇雨打扮一番,傍晚时分,就上了汤姆森安排的车,去他的演唱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