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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三大阁臣:遣返!小万历:朕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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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有绑缚恶吏进京告状之权,任何人不得阻拦,编写者:朱元璋。

  “这……这……张巡按,这……这不是胡闹吗?我朝当下法令全依《大明律》,《大明律》里并无这一条,当下哪个百姓敢绑缚公人进京?”

  吴清作为一县县令,对当朝法令甚是通晓。

  《大诰》乃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亲自编定,量刑远重于《大明律》。

  此法主要针对两点:其一,打击贪官污吏;其二,惩治豪强奸民。

  洪武时期,《大诰》是国子监学与科举考试必考书目,天下府州县乡的私学公学都必须教授学生背诵。

  只要百姓手执《大诰》,便能绑缚恶吏进京,无路引,也无人敢拦。

  此乃朱元璋独创的“借民惩官”之法。

  其最盛之时。

  大明百姓几乎是户户一册,并出现了不少“百姓绑缚官吏进京”的实例,一时使得吏治清明。

  不过,在仁宗皇帝执政及其以后。

  因《大诰》过严过苛,体现了过多朱元璋的个人意志,便渐渐废弃不用,将《大明律》当作了唯一的法令标准。

  “张巡按,《大诰》实乃过时之旧法,你若助周夫子如此做,本官立即就弹劾你!”吴清再次开口道。

  张简冷冷一笑。

  “吴知县,你能在任何一部法典或朝廷的诏令明文中找到废除《大诰》的条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