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就要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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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里早有盘算:要是麦克金斯事后反悔、非要找他麻烦,他就立刻捲铺盖跑路去大都会。只要一踏入大都会的地盘,他就大喊超人的名字求助。

  不管这些超级英雄身上有多少毛病,起码遇事是真上,绝不会像哥谭的这些人一样,只想著明哲保身、捞好处。

  “那个把自己裹成蝙蝠的怪人,是正常人?”约翰瞬间露出满脸疑惑,挠了挠头,一脸不可置信,“我看我耳朵肯定出问题了,不然怎么会听错这话?”

  柯克抬眼看他,反问:“你觉得哥谭是个好地方吗?”

  约翰想都没想,果断摇头:“那当然不是!全世界都找不出比这儿更烂、更糟的城市了。”

  “这不就得了。”柯克摊了摊手,语气通透,“要是一个人的屋子脏得不成样子,正常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打扫乾净,只有变態才会心安理得地待在垃圾堆里。

  所以啊,愿意站出来反抗这一切的蝙蝠侠,才是正常人;而那些眼睁睁看著哥谭烂下去、容忍罪恶在身边横行的,才是真的疯子。”

  其实柯克心里,对蝙蝠侠也挺佩服的。

  要是自己有韦恩家族那样的身家,早就躺平摆烂了,天天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怎么可能像蝙蝠侠那样,整天跟自己较劲,穿著那身怪衣服在黑夜里折腾,去当什么劳什子黑暗骑士。

  “哼哼!”约翰眼珠转了转,皱著眉琢磨了好几分钟,最后憋出来一句硬邦邦的话,“我看你就是读书太多,把脑子给读坏了!现实哪有你说的这么简单。”

  “行,那咱们就现实一点。”柯克笑了笑,抬手指向远处。

  只见一队闪著警灯、鸣著警笛的警车浩浩荡荡迎面驶来,声势浩大。柯克语气轻快:“做好咱们警察该做的事,把这些傢伙安安稳稳送到监狱里去。”

  车队很快停在两人面前,警长林奇带著十几个巡警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个高大的白人壮汉,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句话也没跟柯克和约翰说,只是隨意挥了挥手,他手下的人就立刻行动起来,熟练地把躺在地上昏迷或受伤的法尔科內手下,一个个抬上了警车。

  约翰见状,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真他妈的见鬼了!他什么意思?自从我三十岁在警局站稳脚跟,还从来没人敢就这么从我手里,把犯人硬生生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