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第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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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强的证词最后一页,写的是:

  “想还自己一个清白。”

  林深在档案室待到深夜。

  材料摊满桌面:

  孙志强的档案照,孙志芳的证词,李卫东的证词,储物柜里的手写稿,陆启年的笔记,陈建国当年画的脚印示意图,还有苏教授笔记本上那行“第四个人。鞋码四十二。东侧。”

  碎片都在了。

  他打开空白文档,开始写。

  ---

  第四个人:

  孙志强,二十二岁,东风厂附属楼仓库临时工,鞋码四十二。

  1987年7月10日,陆启年进附属楼,让孙志强搬箱子,从附属楼到三车间东侧小库房。

  孙志强问箱子里是什么,陆启年不说,只丟下一句“知道了会死”。

  孙志强搬了,陆启年给了他五十块钱,让他七月十五日下午两点去东侧三號机位等著。

  那天夜里,孙志强偷藏下了陆启年笔记的一页——

  “零要林远。活的。门需要钥匙。林远是钥匙。七月十五动手。东侧由第四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