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们应该勉强算是盟友!(求推荐,求收藏,求追读!)
  林元起身,双手接过笔记本,在笔记本上写下林元两个字,同时,又用拼音做了標註,转手就將笔记本送到罗斯福面前:
  “您可以叫我林元,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
  “顺序错了会非常麻烦!”
  伸手接过笔记本,在心中把笔记本上的字母拼写了两遍,罗斯福就记住了这个很顺口的名字,他双手按住笔记本,再次將目光投向林元:
  “那么林元先生,请您告诉我,这封信是谁给你的?”
  眼见罗斯福如此急迫,林元更加好奇那封信件的內容。
  不过,他更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1934年的美国。
  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那个该死的签证官的模样,他抬起双手,將自己的头髮从眉心中部分开,接著又用手指,將靠近鬢角处於头顶的头髮微微向上捲曲。
  做好这个头髮造型,他指著自己的头髮说道:
  “我来美国,是为了精进自己的医术。”
  “但是在出发之前,碰到了给我这封信的狗东西。”
  “那狗东西是个白人,蓝眼睛,深眼窝,鼻樑不算高,小鼻樑,然后顶著一个和我弄的这个髮型很像的髮型。”
  “身上是一件灰黑色的羊毛大衣,里面衬著一件白色高领衬衣,衬衣的纽扣已经顶到了他脖子下面,还掛著一条蓝黑色,向左白色斜条纹的领带。”
  “还掛著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他得知我要来阿美莉卡学习医学,他就给了我这封信,说到了美国,如果活不下去,就来这个地址找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