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有九种!九种!
  在21世纪的美国,对於像西蒙和迈尔斯这样的青少年来说,想要製作一份属於自己的音乐demo,只要不涉及正式商业发行,技术门槛其实並不高。
  得益於成熟的音乐製作软体,如fl studio(fruityloops)、modplug tracker、开源的audacity以及更专业的adobe audition,即使是业余爱好者也能在电脑上创作出结构复杂、音效精巧的音乐。
  然而,对於大多数囊中羞涩的年轻人来说,“採样”——直接截取並使用他人已出版歌曲中的经典旋律或节奏片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捷径。
  但这背后隱藏著巨大的版权地雷。
  自己做著玩、在小圈子里分享或许无人追究,可一旦作品公开发行並產生影响力,几乎必然引来原版权方严厉的侵权诉讼,那將是初创者无法承受的麻烦。
  早期的嘻哈音乐就是最好的例子,许多嘻哈先驱如biz markie、de la soul等都曾因未经授权採样而陷入漫长且昂贵的法律纠纷。
  这些案例彻底改变了行业规则——从此採样从“先使用后协商”的潜规则,转变为必须“先授权后使用”的法律铁律。
  这间接推高了音乐製作成本,却也促使后来的製作人更注重原创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採样许可。
  这也正是迈尔斯格外佩服西蒙的地方之一。
  之前西蒙让他帮忙製作的那几首demo——《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call me maybe》、《we are young》——每一首都旋律抓耳,歌词也颇具意味,最关键的是,它们完全不需要採样任何现成音乐!
  至少迈尔斯是没见到也没听出来...
  西蒙仅仅依靠fl studio內置的大量合成器、鼓机音源和採样器,就能构建出独特的听感。
  迈尔斯觉得西蒙的音乐天赋令人诧异。
  但让他感到些许遗憾的是,西蒙的灵感似乎总是不完整,或者说,在完成了最核心、最洗脑的hook段落后,他就迅速失去了兴趣,转头去忙活下一首新的创意。
  也许,这就是天才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