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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 要说我是谁的门生,我只能是达拉莫伯爵的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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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作为格雷伯爵的乘龙快婿,达拉莫伯爵的政治地位原本可以是全伦敦最稳当的那一类。

  岳父是完成了议会改革的伟大首相和前任辉格党党魁,妻子在社交界素有美誉,兰普顿家族的財力更是让他有资格豪言:“人没必要赚那么多钱,一位绅士每年有四万镑的收入就能过得相当舒適了。”

  换句话说,他完全可以像许多贵族子弟一样,优哉游哉地在上院散步、在唐寧街喝茶、在约克北部的丘陵討论狐狸的迁徙路线,再抽空去威斯敏斯特宫里投两票表示支持自由主义。

  但可惜的是,达拉莫不是那种人。

  他的脾气、理念、抱负和性格,一如他的老友布鲁厄姆勋爵,永远激烈、永远超前、永远不肯妥协,也永远容易惹麻烦上身。

  但是相较於布鲁厄姆,同为自由主义者的达拉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亚瑟倒是更为相像。

  布鲁厄姆的风格是把议会当剧院、把报纸当战场,谁要是敢在议事厅里惹这位前任大法官,他可以当眾吼上三个小时,追著对方从威斯敏斯特一路骂到皮卡迪利广场。

  达拉莫虽然同样脾气不好,但他很少在公开场合骂架,而是把所有愤怒都集中在行动上,別人垂涎三尺的內阁席位,他说辞就辞,下加拿大总督这样的位置,他说撂挑子就撂挑子。

  至於承袭了伦敦大学“傲骨”的亚瑟,则同样不是好惹的,只不过他更习惯於绕到敌人身后,悄无声息地拿棍子敲在別人的后脑勺上。

  布鲁厄姆骄傲,是骄傲在舌头上。

  达拉莫骄傲,是骄傲在骨头里。

  而亚瑟骄傲,是骄傲在別人以为他不骄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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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达拉莫从下加拿大总督的位置上离任,是由於他主动提了辞职。

  但这不代表他不生气,而他的生气之处主要在於一墨尔本子爵居然没有挽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