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模仿作案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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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发现报案人员,也就是那个跑腿员,原因是接到系统的跑腿单,才前往案发现场上门取件。

  根据警方调查,下单平台上的实名信息是死者的,案发现场並没有找到死者的手机。

  推断情况,凶手在犯案后,拿走了死者余静雅手机,之后再进行的操作。

  现场未提取到陌生指纹,也就是说凶手早有预谋。

  李禹又看向房东的口供。

  房东是个中年妇女,在另外的街道有房子居住,还经营著一家便利店。

  房东信息没什么问题,就是一个奔向了一个小康之家的本地沪海人,家里人只要不投资创业赌博,一辈子滋润无比。

  死者租的房子,一个月房租就要两万多。

  房子算是在中心城区,地段不错,又是个两层独栋,这个价格都算便宜了。

  今年2月份开始租下,两者间平时没什么来往,房租是直接交了半年。

  看完这些资料,李禹第一时间想到了一个词。

  包养。

  余静雅只是个读研的学生,家中父母虽然是事业单位职工,比普通人好点,但每个月也只打四千生活费。

  警方並没有查到她拥有固定高额收入的工作。

  所以她完全没必要在外面租这么昂贵的房子,还一次性交了十几万房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