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大规模税收减免
  “具体来说,自项目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请注意,是从有实际收入开始算,而不是从投產或者盈利开始。”
  “我们將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予以阶梯式的奖励返还。”
  “第一年,” 王成功伸出一根手指,“返还比例最高,达到80%。”
  “第二年,” 伸出两根手指,“返还比例为65%。”
  “第三年,” 伸出三根手指,“返还比例为50%。”
  “从第四年开始,每年返还比例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减15个百分点,直至奖励政策自然终止。”
  “也就是说,第四年返还35%,第五年返还20%,第六年返还5%,第七年及以后不再返还。”
  王成功环视眾人,特別是目光在吴思敏和刘永健脸上多停留了一瞬,解释道:
  “这个政策的核心设计思路,就是『扶上马,送一程』。在企业投產初期,市场开拓、產能爬坡、固定成本摊销压力最大的前三年,我们给予最高比例的支持。”
  “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保留现金流,用於技术升级、市场拓展和再投入。之后几年逐年退坡,既体现了政府支持企业长期发展的诚意,也考虑了地方財政的可持续性,最终实现企业自立自强、財政良性循环的目標。”
  这套系统、清晰且力度空前的税收返还政策一经拋出,效果比刚才的土地政策更加直接、更具衝击力!
  如果说土地优惠是“一次性的盛宴”,那么这套税收返还政策,就是“持续数年的现金流滋养”!
  这对於投资巨大、回报周期长的製造业企业而言,其吸引力甚至可能超过土地优惠!
  “王县长!”
  吴思敏再也忍不住,身体微微前倾,直接打断了王成功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