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抓获康纳斯
  砸到第五下的时候,金並的身体已经软了,像一摊烂泥。他的四肢以不规则的角度弯曲著,脊椎断成了好几截,
  肋骨全碎了,骨盆碎了,肩胛骨碎了。他的嘴里、鼻子里、耳朵里都在往外冒血,但那双小眼睛还睁著,看著林默。
  眼神里没有仇恨,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东西......恐惧。后悔啊!他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来招惹这个人。
  他恨康纳斯那个白痴为什么要跑到他的地盘上来。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替康纳斯出头。
  康纳斯!这一切都是因为康纳斯,金並的眼睛转动了一下,恨恨得看了眼康纳斯后就晕过去了。
  而康纳斯此时正跪在地上,从林默接住靶眼的叉子开始,他就跪在地上了。他的竖瞳眼睛瞪得很大,嘴巴张著,
  舌头吐在外面,像一条被踩住脖子的蛇。他不是不想跑,是腿软了,站不起来。林默鬆开金並的手腕,
  金並的身体从地上滑出去半米,停在一滩血里不动了。林默转身走向康纳斯,他的鞋踩在碎砖和碎玻璃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每走一步,康纳斯的身体就抖一下。
  康纳斯的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发出的声音不成句子。“別……別杀我……我……我投降……投降……”
  林默站在他面前,低头看著他。康纳斯的鳞片上沾满了汗水和下水道的污水,胸口的伤口还在渗血,
  右臂上那片新长出来的鳞片在灯光下泛著油光。一个天才生物学家,变成了这幅模样。
  “把手伸出来。”林默说。
  康纳斯颤巍巍地伸出双手,林默从腰后的战术包里掏出一副特製手銬,咔嗒一声扣在康纳斯的双手上,
  又咔嗒一声扣在他的脖子上。手銬是金属的,很沉,连接处有蓝色的指示灯在闪烁。这种手銬不是普通的警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