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7章 皇帝课程之政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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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將整部律法分为三大结构:总纲、上部、下部。
  总纲部分,相当於国本之法,类似於宪法条文。
  这里归纳了国体、皇室、宗藩、国家机构设置等基础性条款。
  比如皇帝与內阁的权责划分、六部九卿的职能范围、地方行政层级等。
  这些过去散见於各种詔令典章,如今首次被系统整理成文。
  这对於一个国家的运行,是极为重要的。
  国家管理的事务也是在不断变化中的。
  比如在开海之前,就没有管理海贸的事务,那么新事物出现,到底由谁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事务,比如原本大明混乱的税收体系,国库和內帑彼此纠缠,责权如何划分,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总纲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
  有了这部总纲,以后各司衙门的职权就明確了,以后事权和责权划分就有了法令依据。
  这等於说,李一元在法律层次上,重新梳理了大明的底层结构。
  虽然这些改革一时半刻看不出什么,但是却算是夯实了大明的地基。
  当然,李一元也不是全能的。
  在新法中,对於內阁的地位还是不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