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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故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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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章 故人归

  虽然並非刻意为之、大约还是巧合居多,总之在皇帝过生日之前,打完了大都之战的沐英麾下那个被一分为二的千人队,终於回到了应天。

  他们的行军速度可比一路火花带闪电的常遇春慢多了。

  不过他们往北方走一趟得到了不少好处,一方面他们参与的战斗危险程度其实没有那么高,靠远程火力的持续杀伤能力就能解决敌人,这种战斗方式很“新颖”。

  我军手很长、气势如虹,敌军强弩之末、战斗意志比较薄弱,热武器打“不想拼命”的冷兵器,两相对比之下,战斗可不就是“简单模式”么。

  另一方面,战斗带来的收穫或者说回报很充足。

  这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获胜后立刻得到的封赏一分不少,第二部分则隱性的好处————火器基本上证明了自身的杀伤力,因此装备火器的新军会得到扩编,这支部队又是唯一经歷过实战的“老兵”,在这种情况下,小兵直升基层军官绝对是相当普遍的。

  这算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正確流程了。

  以“炮兵教习”的名义隨军北上的薛闕,也跟著返回了应天。他有了资歷再加上上面有关係,如果归建到常遇春摩下的话,直接从“新军团长”开始干问题不大,然而他在见过朱元璋之后,还是选择回到了“原单位”。

  北上参战的机会是王选帮他爭取的,他回来之后如果选择抽身离去,那像什么样子?

  哪能这样做人。

  从哪来回哪去,这既是薛闕自己的选择,也是朱元璋的倾向————老朱不缺打仗的將领,哪怕是编练新军,不也有常遇春在负责么?

  相比之下,薛闕还是留在王选身边更有意义。

  王选身上还掛著军职呢,除了间接管理的火器作坊百户所之外,他这个“指挥僉事”手下也该有直属武装力量吧,从头到尾归他直接统管的“军队”,也就只有薛闕了。

  只要有一个下属,那王选就不算光杆司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