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章 比我需要他——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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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上——他以信託保护人的名义提出。如果保护人条款里有受託人更换权——成立。”
  “我父亲的信託里有保护人条款吗?”
  “有。但保护人不是许正阳。”
  陈凡的手停了。
  “保护人是谁?”
  “你父亲的信託契约第十七条。保护人——陈建民。”
  沉默。
  龙雨晴站在旁边。她听到了。
  “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陈凡说。
  “对。所以许正阳的逻辑是——保护人已死亡。保护人职位空缺。依据信託契约第十八条。保护人缺位时。受託人更换权自动转移至——”
  “知情人委员会。”
  “七个知情人。多数决。四票通过。”
  “许正阳手里有几票?”
  何律师沉默了三秒。
  “至少三票。他自己一票。马泽良一票。还有一个——名单上第六个人。林绍恆。新加坡国籍。去年十月跟许正阳的律所签了一份顾问协议。年薪五百万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