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上国使臣,不拜下邦之主
  血鬍子是一个大嗓门的野蛮壮汉,体型高大,留著大鬍子,据说他总会用死在他手下的敌人的鲜血来染红他的鬍子,他的绰號血鬍子就是因此得来。
  血鬍子本性凶残,嗜杀成性,贪图荣耀和財宝,並极其好色,对和平没有半点兴趣,他盼著一场接一场的战爭。
  但对於这种己方明显处於下风的的战爭,血鬍子往往会做出明智的决定。
  如果不是死对头襤衣亲王早早的带著他那该死的风吹团去捧韦赛里斯的臭脚,血鬍子不介意在此刻带兵夺取布拉佛斯向那位乞丐国王卖个好价钱。
  眼下却是难办了,眼看著龙家军队步步紧逼,一日拔一营,布拉佛斯这群空有钱財的废物们怕是难以抵挡。
  我要不要趁机抢他一笔?
  铁金库之財力,说內中有金山也不为过,若是抢上一笔,猫之团的名声臭了又如何,大把金幣握在手里,他大可以招兵买马,称王称霸。
  血鬍子正搂著女人与一眾部下喝著酒,他这个人往日在宴会上最是喧闹,今日反倒默默无言,不禁让一眾部下好奇。
  这时,一个血鬍子的心腹走进帐內,快步来到对方身边,毫不避讳对方怀中衣衫不整的女人,附耳说道:
  “外面有坦格利安的使者,见不见?”
  血鬍子闻言一愣,隨即反应过来的他点了点头:
  “让他进来。”
  血鬍子不是傻子,这时候对方派人来,不就是要拉拢他吗?那他可得好好狮子大张口一把。
  干不干先两说,你先掏钱,这种事,血鬍子已经不止一次干了,现在他还拿著布拉佛斯的金幣,赖在军营里,一兵不出呢。
  他都想好了,破烂佣兵爱谁当谁当,只要在这场战爭中,从双方手里抠出来点好处,佣兵团的名声还算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