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打老虎
  《大唐日报》·贞观九年·夏季特刊第一號
  【本报洛阳讯】今日,代天巡狩大使、政务院总理大臣、豫王殿下李越,於东都洛阳天津桥,公开审理了以康摩訶、郑明远为首的官商勾结、通敌叛国一案,太子李承乾殿下与政务院知事温顏博亲临旁听,河南道及洛阳文武百官、士绅万民环立观审。
  此案罪犯之猖獗,案情之恶劣,令人髮指。
  主犯康摩訶,身为商贾,不思报国,反勾结官吏,欺行霸市,强占民田。更令人髮指的是,其罔顾人伦,虐杀婢女,手段残忍,天理难容。
  主犯郑明远,身为外戚,不思谨言慎行,为君分忧,反仗其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其罪尤甚者,乃是私通外蕃,倒卖军国利器,此乃动摇国本之举,叛国之行!
  主犯房遗股,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之禄,不思忠君之事,反与奸商沆瀣一气,监守自盗,侵吞仓粮,罪无可恕。
  在公审之中,豫王殿下引律法,列罪证,使三犯无从狡辩,俯首认罪。
  其后,豫王殿下含泪陈词,言及“国法大义”与“血脉私情”,最终毅然判处包括其妻弟郑明远在內的十二名主犯斩立决。
  此举,是为“大义灭亲”!
  万民感佩,山呼殿下英明。
  此判决,彰显了陛下与朝廷“上打老虎,下拍苍蝇,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更向天下昭示——在煌煌大唐,国法之下,再无特权!
  【御批】
  陛下亲笔御批。
  “上打老虎,下拍苍蝇,绝不姑息!豫王所为,振举朝纲,深慰朕心!”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天下臣民,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