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心(有血腥描述,慎)
  鳄鱼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但心里对陈修屹还是相当忌惮的,以前明争暗斗时,就已经吃过不少亏。
  原本李鹏要跟陈修屹结亲家这事儿黄了也无可厚非,打压陈修屹无非是要他给大家表个态,日后无论如何不会越了李伟去。他但凡表个态,自然没人再刁难他。但陈修屹却一改之前的虚与委蛇,也不再掩饰狼子野心。
  鳄鱼以前觉得陈修屹再能打也架不住他们人多,自己又够黑够狠,只要李伟松了口,陈修屹迟早得被自己训得服服帖帖当孙子。
  可他没想到的是,这小子真的就敢硬碰硬一打十,动起手来格外凶残狠辣。
  陈修屹既不是要打赢也不是要脱身,而是目的明确要打服你然后立威。很快,鳄鱼意识到这样教训他不行,时间久了反而让他积累威信,于是生了废掉他的念头。
  有一次好不容易十几个人合力操着钢管一拥而上,打得他胳膊脱臼,衣服都连粘进绽开的皮肉里,没想到他还硬是忍着疼扑上去,活生生撕咬下人家一只耳朵,血淋淋的。
  那人倒在他身上,失心疯一样捂着流血的伤口大叫,“我的耳朵!我的耳朵!耳朵没了!”
  他的耳朵还被陈修屹叼在嘴里。
  场面一下就混乱了,那人伸手去陈修屹嘴里拔耳朵,又被他猛地探头咬住手指,谁也不知道他那只脱臼胳膊是怎么在一瞬间反手抽出那人别在腰间的长刀。
  混混们纷纷心神惧震,退开的瞬间,半截食指掉在地上,耳朵也掉在地上。
  陈修屹很快从地上爬起来,衣服烂得就剩半截,脸上全是汗和灰,一嘴的血,手里拿着刀,脚下碾着耳朵和断指。
  他直勾勾盯着前方,眼底是隐隐兴奋的血红,精锐又凶残,像一匹孤狼。
  但那人实在没骨气,看到自己的耳朵被碾,竟哭着连滚带爬去掰陈修屹的小腿,求陈修屹把手指和耳朵还给他。
  毕竟社会混混打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都很常见,杀红了眼追着剁头的也不是没见过,这一没重伤二没死的,实在算不得什么大场面。可虽然这不是混混打架缠斗中最残暴的场面,但这种最原始的拼杀搏击,野兽般的撕咬反扑,无比顽强的求生意志,却是比刀枪入肉更直观的血腥暴力,带给人的冲击力也是无比巨大的。
  陈修屹确实达到目的,他身上散发的这种猛兽般悍然的特质让很多混子畏惧臣服,不敢再动手。这样的人,谁不怕他报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