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下面却不一定等得起
  林姣笑了一下。
  在这些工人安置的方式上,她其实考虑过三种方案。
  其中一种是公私合作,像摩星岭那样,政府拨地、做基础配套,私人企业出资盖楼、负责管理,共同解决安置问题。
  但这条路她很快否了。原因很简单:控制权不在她手里,公私合作意味著她要跟多个政府部门反覆磋商,任何一个部门的反对都可能让整个方案搁浅。
  二是资產权属不明,地是政府的,楼是她出钱盖的,將来想改用途、想融资,处处受制;责任还扯不清,工人一闹,政府推给她,她能推给政府吗?所以最后背锅的还是她。
  何况这种模式只是权宜之计,政府后来主推徙置大厦,小规模合作很快被边缘化。她投进去的钱,搞不好就打了水漂。谈判成本也太高,码头上的工人等不了那么多轮会议。
  第二种方案,是她自己掏腰包,用现金补偿、搬迁费等方式一家一家跟居民谈判,让他们自己搬走。
  优点是快,乾净。钱到位,人走地空,不用等政府开会。她一个人说了算,没有產权纠纷。
  缺点是其中一户不搬,整片地动不了,而且补偿標准不统一,价码会被互相抬上去,成本不可控,法律上也有隱患,签了字也可能被反悔。
  最关键的是,钱花出去就没了,留不下任何可以增值的资產。
  与前两种方案相比,工人房屋政策才是她真正想走的路。
  政府按市价三分之一批地,她独资盖楼,全权管理。
  不跟多个部门扯皮,不用挨家挨户谈判。
  盖好的楼,產权清晰,可抵押、可收租,將来还能修契改用途,完全变成她的私人资產。
  政府不花一分钱就能稳住棚户区,她投出去的钱变成了资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