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流民成灾
  刘路口中的“找活路”,即是自耕农破產后,主动放弃田地资產,外逃成为流民以求活的行为。
  流民並非东汉才有的新问题,但它在这一时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並最终成为动摇帝国根基的核心因素之一。
  这个问题的根源,深植於东汉政权建立之初的一个结构性矛盾,那就是一个由豪强建立的政权,却无法解决豪强发展带来的问题。
  在经济上,豪强庄园经济具有强大的排他性扩张。
  即豪强地主凭藉政治特权大肆兼併自耕农土地,其规模庞大、功能齐全的庄园经济吸纳大量人口成为“徒附”或“隱户”,形成坚固自给的经济堡垒,既严重侵蚀了国家的税基和兵源,也使失去土地的农民要么沦为佃农,要么被迫背井离乡成为流民。
  在政治上,担任朝廷官员的豪强大族们也在放任著流民规模扩大。
  地方政府为考绩隱瞒灾情、虚报户口,即便中央有识之士指出问题,建议也往往石沉大海。
  面对日益庞大的流民群体,即便东汉朝廷屡颁詔令,用赐爵的办法鼓励流民向郡县著籍,但这不过是画饼充飢,对流民毫无作用。
  甚至在后期,流民数量越来越多,桓帝永兴元年(153)竟达数十万户。
  到了光和元年(178),灵帝开西邸公开卖官,二千石官两千万,四百石官四百万,县令长按县土丰瘠各有定价,富者先入钱,贫者到官后加倍缴纳。灵帝又私卖公卿等官,公千万,卿五百万,州郡地方也多是豺狼当道。
  羊毛出在羊身上,官员们买官花掉的钱財,那是会数倍从百姓身上捞回来的。这增加了农民的赋税负担,促使更多的农民逃亡异乡。
  流亡的农民到处暴动。
  甚至在农民中流传著一首豪迈的歌谣:“小民发如韭,剪復生;头如鸡,割復鸣。吏不必可畏,民不必可轻!”
  李胜默默地消化著刘路带来的消息,心中充满悲悯。
  他以前就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有人以“再差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为由抨击各种农民暴动起义,其中就包括黄巾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