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教鄺智立什么叫警例
  “两位商量好啦,什么时候放我走啊?”
  沈少峰淡定得就像是过来找朋友喝杯咖啡似的。
  鄺智立敲了敲桌子,重新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
  “沈少峰,根据警例,你们o记集体逼宫警务处长,已经可以构成侮辱上司罪!”
  沈少峰听到“侮辱上司罪”,反而笑了。
  “侮辱上司,根据《警察通例》第8条,指对上级作出谩骂、恐嚇或行为上之不尊重。”
  “鄺sir,请问当时在场的任何一名o记伙记,包括我,可曾对一哥说过一句谩骂、恐嚇的言语?或者有任何推搡、攻击或直接阻碍他执行公务的肢体动作?”
  鄺智立也笑了:“集体扔委任证,这是公然挑衅一哥权威,还不是行为上的不尊重?”
  沈少峰摇了摇头:“那只是表达不满和抗议的方式,虽然情绪化,或许不合宜,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时情况是,政治部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强行带走我们的主管李文彬总警司。”
  “伙记们基於同袍情谊,情绪激动,以某种无恶意象徵性行为,表达对程序正义的质疑和对伙记的支持。”
  “这更接近《警察通例》中关於『意见表达及申诉』的范畴,虽然方式欠妥,但非针对一哥个人。”
  鄺智立正想出言反驳,却被方洁霞轻咳一声制止。
  沈少峰继续道:“事实上,在蔡副处长抵达调解后,所有同事都冷静下来,並捡回了委任证。整个过程中,无人再对一哥口出恶言,或者有其它恶意行为。”
  鄺智立跟方洁霞商量完,已经决定大事化小,装装样子糊弄过去算了。